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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1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
监察大队接到举报,某步行街经常在早晨5点左右从消防栓处私自接水,为取证,我大队安排队员蹲守,终于在9月4日凌晨4点35分发现该处工作人员用数根消防带连接在消防栓上用自来水冲洗地面。我大队工作人员一边进行录像取证,一边关闭消防闸门,避免自来水流失,并通知步行街负责人接受处理,他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过多次宣传教育,他们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表示以后决不再犯,并赔偿水损7200元。为方便其正常用水,监察大队督促其立即报装4组水表。接到报装申请后,报装办特事特办迅速将水表安装到位。 由于今年夏季旱情较为严重,部分园林、环卫部门私自从消防栓中取水灌溉绿化带及喷洒路面。在8、9月份我大队查处园林,环卫在消防私自接水行为8起,并收缴消防工具。
根据《盗用城市供水行为,应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形式的偷水都是盗窃行为,都要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偷水价值超过一定数额构成了刑事犯罪的 ,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近年来,机动车撞断消防栓的情况经常发生,造成了大量自来水的严重浪费。我们呼吁广大驾驶员,如果发生撞断消防栓的情况,及时拨打110或自来水公司的值班电话8354199,我们将视情况予以从轻处理,保险公司也会予以赔偿。如果驾车逃逸,一旦查获,不但要赔偿损失,而且还要负担高额的罚款。
偷水行为已列入《刑法》。下一步,我供水监察大队将与公安,消防部门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对私开消防栓、私自在供水管线上源等偷水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市民如发现违法用水行为可向供水服务热线8366033或8380379举报,我大队查实情况后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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