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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1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从11月下旬开始,全面清退职工所持有的下属子公司江南水务建设有限公司股权,从使其成为全国有企业,以避免关联关系,同时也为股改上市做准备。按原则要求,规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股权按净资产值收购,对于其他非国有股,拟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后,按照评估值确定收购价格。 长沙水司下属江南水务公司职工股大部分系2005年企业改制时员工身份置换金对价入股产生,形成了目前江南水务特有的股权结构,即集团持股17.15%,剩余82.85%由个人(主要是职工)持有。这种股权结构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对于推进企业改革,激发员工积极性,大力发展集团建设板块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现今因政策变化却已严重影响其现有业务拓展和经营绩效,其业务量、收入及利润呈逐年萎缩趋势。按照实施方案,将从三方面着手,一是进行分类处置。对于运营困难、市场发展受限的公司,如猴子石公司、全力公司,采取清算注销方式处置。对于其他与集团主业紧密相关的公司,如江南水务本部、物贸公司、华博公司、设计公司、鸿源水处理公司、望城自来水公司等,收购其非国有股,实现全国有化。对于华韵房地产,鉴于国家对于上市企业主营业务突出的要求,结合考虑华韵房地产的发展易受到行业政策调控、市场环境、自有资金、土地储备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以保障股东价值最大化为原则,拟采取股权转让、资产出让、国有化三种处置方式逐步实施。其中,前两者作为优选方案可同步操作,国有化作为备选方案。二是明确收购主体。按照股权结构,以江南水务为主体,收购其子公司非国有股;以水业集团为主体,收购江南水务本部非国有股。三是确定收购价格。根据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对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股权,原则上按不高于所持股企业上一年度审计后的净资产值确定收购价格。对于其他非国有股,拟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后,按照评估值确定收购价格。 按照制定的方案,以10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其中,江南水务同步拟定股改方案实施细则,并指导子公司开展股改工作;收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股。投资管理部已于前期就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股进行了全面清查,下阶段,将根据清查结果清理集团109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约630万股;20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以集团为主体,收购江南水务本部剩余非国有股。至此,江南水务实现全国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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