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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31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
摘要: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开启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就对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文就如何开展水行政执法,促进建设生态文明做了阐述。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生态文明;做法和经验 水行政执法是水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它的成败关系着整个水利事业的兴衰。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开启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就对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丹江口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工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在完善水法规体系,推进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河道管理、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水法规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建设生态文明起到了先行官的作用。 一、水行政执法概述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 水行政执法又称水政监察,它作为行政执法的有关组成部分,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依照水法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其他措施等行政执法活动。 丹江口市水务局于2002年5月正式更名,统一的水务管理体制推动了水务法制化进程。2006年4月,该市水务局又组建“丹江口市水政监察大队”、“丹江口水利规费征收管理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通过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力度,强化依法行政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市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有利的执法服务保障。 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节约用水管理、严格水资源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高保障和支撑能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二、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健全机构,提高素质,水法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按照水政监察队伍“八化”的规定和要求,组建了正规的水政监察大队,调整充实了年轻有为,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大队工作,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二是强化水政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考试,强化水政监察制度建设,人员素质显著提高,贯彻执行水法规的力度明显增强。三是籍“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规颁布实施日,法制宣传日,水工程执法检查,水利规费征收,水政监察巡查之际,将执法贯穿于宣传之中,将宣传贯穿到工作之中,通过制作条幅、水法张贴画、电视宣传短片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水法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水法制环境。 (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政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监督,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能力建设。丹江口市水务局严格按照国家水利部关于“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的要求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通过两年来的努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通过国家水利部验收。另外,通过近几年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管理和广泛宣传,水土保持审批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手续进一步严密,影响进一步广泛。今年上半年该局分别对5家采石场和2家矿山下达了申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的通知,其中有2家目前手续正在办理中。下达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申补办通知书10份,已编制方案4家,有6家正在办理中,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二是河道管理进一步规范。明确河道管理目标与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责权利相结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近年来,未发生一例违章新建或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保持了河道治理工程与管理工作的同步。三是建立了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机制,有效打击了库区水事违法行为。2013年,立案查处习家店镇艾河村、龙山镇彭家河村、均县镇九里岗村等非法淘金涉水案件8起,其中库区拦汊筑坝5起、违法采砂淘金3起,对现场违法淘金设备、设施进行了公开销毁,并切断所有供电线路和取水管道。通过对涉水案件的查处,保护了河道,保持了水土,维护了生态环境。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依法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一是完成了水政监察、行政执法等证件换发工作,按照程序委托执法,保障了局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便捷、迅速、公正、规范。二是设置了行政审批科,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汇总,规范操作,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三是出台了《丹江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和《丹江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为加强水源区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力支撑。四是水政科、水土保持科、执法单位及水利站之间职责明确,团结协作,促进和保障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关心支持。一是一把手在年初工作中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具体负责;二是班子成员集体听取汇报,研究水行政执法,建设生态文明工作;三是从人员力量上调整充实执法人员;四是从车辆使用、资金政策上予以倾斜;五是加大对水法规宣传的投入,把宣传费纳入年初预算,确保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 法制宣传日等有关宣传活动。6月25日,该局和张家营小学共同开展了爱水、护水、节水教育“进学校”活动。 (二)健全制度,落实职责。一是建立健全了《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二是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暨工作章程》;三是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和实施处罚范围的通知》;四是落实执法责任,制定了《水政监察大队职责》、《水政监察人员奖惩办法 》、《水政监察人员工作守则》等;五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审批事项对社会公布,把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公示上墙,接受监督。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一是选择事业心强,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开展工作的同志担任水政监察员;二是按照要求对水政监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执法证和水政监察证;三是积极参加省、十堰及丹江口市举办的法规学习班;四是建立每周学习制度,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学习办公、执法文书的拟写,系统地学习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熟练掌握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使用。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水政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程序规范。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水政监察是水务部门的形象和窗口,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是社会进步的必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先创优是水务局领导对水政监察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水政监察人员加强自身约束,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言谈举止,较好地树立了水务部门的形象。一是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12条忌语,所到之处,亮证执法;二是严格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避免执法不公、粗暴执法、滥施处罚的现象;三是坚持以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说理恰当,程序合法,避免越权执法,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玩忽职守等故意或过失行为;四是严禁酒后执法,避免引起争吵、纠纷的行为;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真诚服务,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严厉查处,对于企事业单位需要帮助、支持的,竭尽全力配合服务。 (五)履行职责,依法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坚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二是坚持执法巡查制度,重点对丹江口水库库区非法采砂淘金、非法拦汊筑坝、投肥养殖、破坏水土保持、违规建设、入河排污口等行为定期与长江委中线水源支队、丹江口水库支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对水工程设施暨水资源保护项目开展专项检查。2012年,该局对城区沿江砂场、违规建筑进行了清理,共取缔清理砂场、农家乐、预制板厂29家,对六里坪河道违规采砂的6家砂场进行了停业整顿;联合市公安、环保、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对习家店镇艾河村和龙山镇彭家河村等非法开采金矿设施予以取缔。三是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奖惩机制;四是规范执法程序,与有关单位签订了执法委托书。建立大案要案请示、审查和备案制度,所有执行案件都向局长、分管局长汇报、请示,并由局领导把关、签字。五是积极服务企业,协助旅游港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等。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人类由水而生、依水而居、因水而兴。离开了水资源,不仅人类社会难以为继,任何生命都无法延续,所谓生态文明也就无从谈起。虽然丹江口市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水行政执法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费得不到保障,阻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执法环境有待改善,由于目前人们对生态文明意识还比较淡薄,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不能结合;三是地方性实施细则还不完善, 处罚措施不具体,执法操作难度大。 建设生态文明,水务执法必先行!下一步,该局将以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为切入点,围绕提高全民水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水务综合执法,强化监督执法、强化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为建设“三宜”城市,打造“中国水都,十堰龙头”,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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