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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20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
自2014年元月1日起,市民发现“非火警擅自开启消火栓”的行为,可以通过供水热线电话96510、信函邮件或来访等形式,向武汉市水务集团进行举报。一经核实,水务集团将向举报者奖励50元。
武汉市水务集团负责维护的市政消火栓达1.2万处,遍布武汉三镇,是城市火灾扑救的生命栓。但近年来,市政消火栓人为损害现象逐年增加。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消火栓管理, 2013年4月,武汉市政府专门发文,要求从6月1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全面推广公益性用水“定点取水计量收费”。城管部门的洒水车只能在蓝色的取水栓上取水,园林部门的洒水车只能在绿色的取水栓上取水,禁止在市政消火栓上进行取水作业。市民非火警不得擅自使用消火栓。目前,水务集团已在武昌、汉口、汉阳地区安装1018台公益用水取水栓,方便园林、城管部门取水,减少消火栓的使用频率,并保证其安全有效。
按照《武汉市消火栓管理规定》的精神,水务集团决定对举报违规使用消火栓设施的行为人进行奖励。举报者的举报材料可以是真实现场图片或者清晰视频,并提供发生行为的时间、地点、车牌号或行为人等信息。
凡经查属实的举报材料,市水务集团将对非火警擅自开启消火栓的行为人进行处罚,并按每例50元奖励举报者。奖励形式为现金奖励(或手机话费奖励)。现金兑奖地点在市水务集团稽查大队。
(咨询电话:96510 举报电话:83989883;举报邮箱:whwsjcdd@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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