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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16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
日前,高密市物价局公布《关于调整高密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决定自3月10日起,对城市供水价格进行规范、调整。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3.09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4.22元/立方米,特种用水综合水价为7.08元/立方米。为更好的服务于客户,高密水业公司决定自4月1日起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抄见的水量开始执行新水价,自5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抄见的水量开始执行新水价。 这次水价调整方案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由2.817元/立方米调整为3.09元/立方米。即基本水价由1.354元/立方米调整为1.73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455元/立方米,取消用水附加费。城市居民、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社会福利机构用水执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此次水价调整方案将经营服务业、工业和行政事业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执行相同综合水价4.22元/立方米。即基本水价调整为2.7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455元/立方米,取消用水附加费。 另外,特种用水(桑拿、洗浴、洗车、美容美发、优质水加工行业)综合水价调整为7.08元/立方米。即基本水价由每立方米4.394元调整为5.52元,污水处理费1.1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455元/立方米,取消用水附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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