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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07 新闻来源:中国水星 浏览次数: | |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顾健) 5月29日下午,南京市物价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政策,确定从6月1日起调整自来水价格,完成“十一五”期间水价改革方案的最后一步调价。南京水司尤博文副总经理携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通气会,并在会上做了《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十一五”期间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回答记者提问。
随后,南京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宁价工(〔2012〕166号),明确从6月1日调整自来水价格中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十一五”水价改革的主要目标中供水价格综合平均每立方米将上调0.337元,2007年4月和2009年4月已经两次实施自来水价格调整,供水价格综合平均每立方米共上调0.197元,此次供水价格综合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14元,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为3.1元/立方米,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用水到户价为3.40元/立方米,工商服务业用水到户价为3.6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到户价格2009年4月已调整到位,仍保持为4.60元/立方米。 南京水司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将严格按南京市物价局水价调整文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此次自来水价格调整政策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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