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办法”,解决水务企业采购管理“三大难题”

2021-05-31 9:51:32  文章来源:卓斯瑞咨询

水务企业采购问题一直是企业管理中的“顽疾”之一。例如,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尤其是在工程招投标、劳务外包、物资采购、资金收付等重点领域;采购执行不规范,尤其是在询价、验收等环节。采购问题之所以被称之“顽疾”,主要有以下“三大难题”:

难题一:有规定,仍“无法可依”

国家有两部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企业采购提供法律依据和参考,且许多水务企业也建立了采购方面的管理规定。但是国家法律只是具有普适性,却无法解决水务企业遇到的具体采购问题;而较多水务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往往较为局限、不完善,缺乏与国家法律的深度结合,采购执行常出现“无法可依”的局面。

难题二:有监督、制衡,但效率低

水务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多数没有做到事前多部门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控制,采购决策由主要领导签字,风险都由领导承担。采购申请往往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及公司高层的审批,发挥监督、制衡的作用,却在繁琐的审批过程中浪费了大量时间,大大降低了采购的效率。

难题三:有管理,却混乱

水务企业采购管理仍处于粗放管理模式,采购职责混乱,人人都是采购员;采购流程混乱,无法确定审批人,有的企业管理者“抓大不放小”,有的直接“放任不管”;采购方式单一,能直采就直采;采购验收随意,只要送到仓库就算交货;供应商管理缺失,采购质量无法保证。采购管理“茫无头绪”,且“剪不断,理还乱”。

针对以上问题,卓斯瑞提出“一个办法”,即采购管理办法,基于《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多年水务企业咨询经验,参考卓斯瑞水务数据库,针对以上采购管理难题,制定出符合水务企业采购管理需要的管理办法。“一个办法”提供以下破解途径:

一、组建采购委员会

采购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或者企业最高领导决定的,而是采购委员会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采购委员会一般由企业高层领导、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要职责有负责采购的指导、协调工作,并对重要问题进行集体决策,以及决定采购中特殊情况的处置办法。

二、明确采购职责

在采购职责方面,最突出是明确“集约采购or分散采购”。分散采购即采购职责分散到几个部门,每个采购职能部门开展专业领域采购,分散采购风险。目前许多水司采用分散采购,例如工程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水表、设备采购由相关技术部门负责,其他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

集约采购即采购统筹,减少人力浪费,规范采购行为,避免各自为政,提高采购效率,是管理水平提升的必要步骤。且随着水务企业区域化、集团化的发展趋势,对采购职责集中的需求越来越明显,集约采购也将被越来越多的水司采用。

不论是集约采购,还是分散采购,均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适应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实际情况。只要明确采购职责由哪个/哪些部门承接,划分采购权限,梳理采购流程,均可正常开展采购工作。图片

三、明确采购规则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规则。在采购执行过程中,不论采用哪种采购方式、由哪个部门执行采购,都要严格按照采购规则执行。

例如采购方式的选择,一般企业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两大类。招标采购包含: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种方式;非招标采购包含: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直接采购5种方式。

以上7种采购方式,均可根据采购金额大小、采购需求性质、采购需求急切程度、成本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例如国家现行规定“421”(即工程400万以上,货物200万以上,服务100万以上)需招投标,当然,水务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础上,采购金额不足“421”时也可选择招投标方式。

四、把关采购验收

验收环节是监督的环节,也是检查的环节。采购部门不独自验收,最好组织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尤其是重大采购。采购部门只能核对货物品牌、外观包装、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合格证》《送货单》等外在因素,无法从专业使用角度做出判断,需要使用、熟悉货物的部门参与验收,共同做验收决定。

五、注重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采购成功、顺利与否。供应商管理应实行动态管理,主要包含供应商准入、供应商管理、供应商年度评价、供应商退出四个环节。

供应商准入是“第一道关键门”,有些水务企业采用严格的招投标方式引入供应商。在这个环节,需严格制定供应商入库标准,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由采购委员会共同决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及时关注供应商异常情况,作为年度评价的依据。每年年初举行一次供应商年度评价,从品质、服务、交期、价格等方面多部门、多维度评价,评价不合格则要求退出。

采购是水务企业管理的关键,制度易制定,办法能解决,关键在于企业管理者的改善决心、重视程度、执行力度,则一切问题不是问题,“一个办法”足矣。